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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指產品防護中波紫外線的能力,也就是防止皮膚曬紅、曬傷的能力。一般來說,人的皮膚正常紅斑量的產生約需20分鐘左右,即沒有任何防曬措施時,在陽光下裸露20分鐘后皮膚就會變紅,如果防曬霜的SPF值為8,用它涂抹一次,理論上它對皮膚的保護時間就是20×8=160分鐘左右。若選擇SPF為15的防曬霜,則可在陽光下停留15倍的時間,即300分鐘,依次類推。但實際上,人的皮膚對陽光中紫外線的承受力是因人、因時、因地而異的。
由此可知,在不同的環境下應使用不同的防曬品,在室內工作的職員或婦女可選用SPF10左右、PA+的護膚品;比較容易曬黑或對強光敏感的人或經常在室外工作或活動的人,可使用SPF20、PA++的防曬品;而在烈日下行走或海灘游泳時,則應選擇抗水、抗汗性好的SPF30左右、PA+++的強效防曬品。
不過,鄒主任提醒大家,也不要盲目追求SPF值,實際上SPF與防曬效果并不是成正比倍增的,SPF15的防曬品可以抵御93%的中波紫外線,而SPF34的防曬品只能多抵御4%左右的中波紫外線。同時,SPF和PA過高的產品或較油膩,或對皮膚的順延性差,容易堵塞毛孔,引起痤瘡或毛囊炎。
由于防曬霜形成保護膜需要一個過程,因此,一般最好在臉、背部和上肢的裸露部位涂抹防曬霜30分鐘以后再出門,盡量避免在陽光中紫外線最強的時候(上午10點到下午3點)外出。夏天容易出汗,易把防曬霜沖掉,所以應每兩個小時涂抹一次。當處于海灘等陽光強烈的環境中時,則每30~90分鐘就應重新涂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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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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