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公布!
分類: 最新資訊
美容詞典
編輯 : 美容
發布 : 01-16
閱讀 :198
沈陽市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2023年12月28日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公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治安管理,保護租賃房屋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業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健全工作協調機制,保障工作經費,組織實施租賃房屋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維護租賃房屋治安秩序。 第四條? 市公安機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指導。 區、縣(市)公安機關負責指導、推進、落實、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租賃房屋信息采集登記、監督檢查等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房產、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大數據、財政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租賃房屋治安管理相關工作。 第六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的安全防范、法治宣傳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七條?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應當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危險和違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出租房屋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標準,承租人之間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除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儲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第八條? 出租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公安機關辦理治安登記: (一)通過網上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在線自主登記; (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 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房屋租賃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出租房屋的,可以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房屋租賃企業、代理人登記。 第九條?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有效身份證件的人員; (二)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 (三)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應當帶領或者告知其及時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 (四)發現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員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對租賃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應當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八)法律、法規規定出租人應當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十條? 同一棟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應當建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并指定專人或者通過信息采集系統向公安機關即時報送相關信息: (一)出租房屋達到10間以上的; (二)同一房屋居住人數達到15人以上的; (三)以小時、天數為單位計算租期出租房屋的。 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應當按照第一款規定履行治安責任。 第十一條?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向出租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二)屬于外來暫住人口的,應當在3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報送轉租或者轉借信息,并承擔出租人治安責任; (四)安全使用承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六)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賭博、吸毒販毒、賣淫嫖娼、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七)發現同住人員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八)法律、法規規定承租人應當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治安管理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 在租賃房屋登記中采集的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信息。 第十四條?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公益宣傳。 鼓勵通信運營商、廣告發布者、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向社會發布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公益信息。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點擊關注接著看↓↓↓ 來源:沈陽市政論官網